规范香港所得税的主要法例为《税务条例》(Inland Revenue Ordinance, IRO),并由《税务规则》(Inland Revenue Rules, IRR)(第112A章)补充。 IRO设有三项独立税种:
物业税:对持有香港土地及/或建筑物的业主征收,课税基础为出租或特许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租金收入。
薪俸税:针对从香港雇佣职位、担任职务或收取退休金而获取收入的个人征收。
利得税:根据税务条例第14条,对在香港经营行业、专业或业务的人士课税,征税范围为该课税年度内,从上述活动产生或源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(不包括出售资本资产所产生的利润)。
免征税项:香港不征收股息税、销售税、消费税、增值税(VAT);不设股息及利息预扣税;无资本增值税(特定情况除外);亦无遗产税。
我们的专业税务团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全面服务,包括:
税务代理:作为授权代表处理香港税务局事务
税表申报:准确编制及提交各类税务报表
税务计算:精确核算税务负担
雇主报税:填报BIR56A及BIR56B雇主报税表
税局交涉:处理税务反对、暂缓缴税申请、延期提交等稅局交涉事宜
税务筹划:提供合规税务优化策略方案